无人驾驶出事故怎么办?道交法修订草案明确车企担责
今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170条,其中专门设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修订草案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草案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而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和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则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
此次修订草案还聚焦"醉驾""盲驾""僵尸车""超标车"治理和电动自行车、"暴走团"管理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完善制度措施。草案明确,对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并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对于占用道路影响通行的"暴走团"等,草案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